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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公安部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2年05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安部令第64号

施行日期2002年05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4号)

1994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现予以废止。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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