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下放审批签发多次入出境签注权限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8年01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境台〔1998〕11号
施行日期1998年01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苏公厅[1997]489号函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将审批签发台胞多次入出境签注的权限下放到泰州、宿迁两个市公安局办理。审批权限下放后,要注意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并按有关规定每月将办证情况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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