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对下放台胞多次入出境签注权限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9年01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境传〔1999〕12号
施行日期1999年01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浙公外[1998]4号函悉。
经研究,同意将审批签发台胞多次人出境签注权限下放到湖州、绍兴、嘉兴、舟山、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八个地、市公安局办理。审批权限下放后,要注意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并按有关规定每月将办证情况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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