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则】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6-13 阅读次数:
第五十六条【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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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余某兵诉彭水县某博健身服务中心等合同纠纷案-个体工商户变更字号、经营者后对变更前债务责任主体的认定:在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间一旦形成债务,其责任主体便已确定,相应责任财产范围也已确定。当个体工商户字号、经营者变更时,原经营者的债务与变更后的经营者并无实质关联。故个体工商户字号、经营者变更前的债务,应当由原经营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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