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律师刑事上诉 三战三胜(图)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2-01-12 阅读次数:
【关键词】刑事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减刑
【承办律师】
高正纲,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曹富乐,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刑事辩护部主任
花文静,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部主任
聂坤,法律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叶新苑,法律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判机关】
案例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二: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三: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结果】
案例一:“被告人A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案例二:“一、被告人B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被告人B某未归还的钱款14546515元,依法追缴后返还集资参与人。”
案例三:“被告人C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辩护经过】
三个案件罪名不同,量刑不同,但承办律师同样认真对待。从接受委托的那一刻起,承办律师仔细阅卷、认真分析、多次会见,一边解答被告人及家属的疑问,安抚他们的情绪,一边努力寻找原审证据材料中的问题及一审认定事实的错误。在对案件有了全面、细致的了解之后,承办律师认为A某诈骗案、B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现有证据无法定罪;C某敲诈勒索案的量刑过重,存在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三个二审案件都撤销了原判,承办律师也收获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二审结果】三战三捷
案例一:“一、撤销合肥市X区人民法院(2020)皖n刑初n号刑事判决;二、发回合肥市X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案例二:“一、撤销安徽省Y县人民法院(2021)皖n刑初n号刑事判决;二、发回安徽省Y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案例三:“二、撤销合肥市Z区人民法院(2021)皖n刑初n号刑事判决的第一项,即被告人C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三、上诉人C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律师寄语】
高正纲:坚持专业,让刑事辩护皆有可能
曹富乐:不抛弃、不放弃,尽己所能,方能得偿所愿
花文静:辩冤白谤,永不言弃
聂坤:刑事律师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
叶新苑: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