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非、蔡兴鑫律师办理三起刑事案件两个取保 一个缓刑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2-01-10 阅读次数:
近日,王非、蔡兴鑫律师办理三起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成功为两个案件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一个案件当事人获判缓刑。
第一起案件,曾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阶段,办案机关认定其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辩护律师和嫌疑人充分沟通,详细阅卷,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的金额存有争议,遂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经充分沟通,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曾某某的涉案金额大幅降低,并在认罪认罚时,给予曾某某刑罚较轻的量刑建议。之后,辩护律师再接再厉,多次向检察院、法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经不懈努力,辩护律师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当事人在被羁押近一年时间后、法院开庭前取保候审。
第二起案件,戴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某县公安局羁押。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件细节、研判案件,第一时间前往办案机关与办案民警了解、沟通案情,认为本案涉嫌危险作业罪,属于轻罪,戴某某情节轻微,为其取保候审更有利于化解风险、解决社会矛盾,并向办案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经努力,办案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法律意见,成功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第三起案件,在目前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司法环境下,辩护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获判缓刑。
张某某与其妻子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电信诈骗罪,涉案数额巨大。通过与当事人沟通,研究案卷,认为对本案的定性没有争议,金额也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只能从量刑方面争取较轻判罚。辩护律师从犯案原因、主观恶性、
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家庭情况、社会危害性、现实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等方面和办案机关充分沟通、提交法律意见,获得办案机关认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张某某妻子被相对不起诉。法院审判阶段,张某某在电信诈骗主犯,数额巨大,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案件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