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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兴军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15 阅读次数:

安徽省律师收费标准由服务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参考《皖价服〔2017〕72号》规定。2024年袁兴军律师收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委托律师时间过迟,可能导致工作时间紧迫,辩护基础薄弱,增加辩护难度,影响辩护效果。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分阶段收费。

一、安徽地区普通一审刑事案件收费8万元-15万元。

二、安徽地区下列一审刑事案件收费15万元-20万元:

1.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

2.较为复杂的刑事案件。

3.涉案金额巨大的侵犯财产案件。

4.贪污贿赂、渎职案件。

5.团伙犯罪、共同犯罪的主犯。

三、合肥市看守所单次会见收费3000元,安徽省内其他地区3000至5000元,其他省份8000至20000元。

四、二审按照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再审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查询费、复印费、快递费、差旅费等由律师垫付,根据实际支出由委托人实报实销,或者协商包干金额。

六、上述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收费,标准为10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承办法律服务时,计时收费清单中的有效工作时间以每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时单位,记为0.1小时,不足6分钟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减半计时。

 

网友: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有哪些优势?

一、专业优势:袁兴军律师是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公安院校毕业,熟悉侦查破案的专业知识和多项技能。

二、阅历优势:积累了二十年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现场勘查、痕检、法制实务经验。前刑事案件痕迹检验鉴定人,通过了公安部组织的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先后参加打击王某红、姚某路恶势力犯罪团伙专案组,主办过故意杀人罪等大案要案。亲自勘查几百起刑事案件现场,近距离会同法医解剖大量尸体,不放过案件任何蛛丝马迹。在法制部门审核案件期间,深入研判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对案件的核心要点了然于胸。

三、思维优势:擅长运用逆向思维寻找案件破局点,善于从执法者视角审视案卷;注重侦查阶段辩护,准确把握案件走向,在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撤案、不起诉、缓刑、无罪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做法。  

四、平台优势:所在的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是安徽省第一家专做刑事案件的律所,年均办理刑事案件300件左右,案件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袁兴军律师所在团队近三年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在金亚太总所排名第一,实战经验非常丰富。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不定期、经常性对律师进行专业化、规范化培训,提高律师的刑事辩护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服务优势:及时跟踪案件最新情况,在当事人没有被批捕前全力争取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熟悉合肥市看守所内部规章制度,会协助家属给当事人送衣服、被子、书刊、生活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家人维系与当事人的感情。

 一般会庭前模拟开庭,让当事人熟悉庭审程序,从容应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找到从轻、减轻、无罪的破局点,预测案件的走向及判决结果。

 

网友: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可以做哪些工作?

答:一、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主要作用:

1.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律师的了解大多建立在家属的叙述以及一些道听途说,这些信息一般不完整、不准确。因此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会了解到最真实、全面的信息,并依据这些事实判断罪名和案情的严重程度。因此律师在此阶段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通过会见了解案情,对侦查机关所定的罪名提出异议并提出法律依据。

2.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心理上极度紧张,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对法律也不了解,尤其关心的是自己何时能出去,在此情况下就可能在办案人员的威胁、诱供下作出对自己不利的、甚至相反的供述。律师会见会详细给犯罪嫌疑人讲解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这样使其心中有底,知道侦查机关哪些做法是合法的,哪些做法是不合法的,对于不合法,犯罪嫌疑人自己就可以拒绝、抵制,不会因为侦查机关违法操作而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

3.了解侦查机关掌握证据情况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经验丰富的律师通过会见,了解侦查机关问了哪些问题,嫌疑人是怎么回答的,就可以判断出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哪些证据没有掌握,甚至可以判断出侦查机关下一步的侦查方向与思路。新《律师法》赋予了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而律师的调查取证要想取得效果,一定要去调查最能说明问题的、对案情最为关健的事实。而哪些是最为关健的事实,这需要通过会见才能实现。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通过会见了解到侦查机关行为是否合法,若发现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有超期关押、定罪不正确,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况,即可以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向侦查机关提出,要求其改正,或者向有关机关反映。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就是有条件的不羁押,但要接受相关机关监督和调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分为人保和财保,一般都是财保。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是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具有的法定权利。

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作用: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对犯罪嫌疑人所述和《起诉意见书》所述事实有出入的,辩护律师要询问清楚,即使是细节上的出入。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询问其已被羁押的期限、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行为、随案有无被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等。

5.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犯罪嫌疑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辩护律师可以代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若随案有扣押、冻结的财物,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予以解除。

6.若羁押期已超过法定期限,可代犯罪嫌疑人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7.若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法行为,可以代为控告。

三、律师在审判阶段的主要作用:

审判阶段将就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产生权威、终局结论(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外),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阶段,也是刑事辩护律师发挥作用的关键的阶段,刑事辩护律师的一系列重要工作将在此阶段开展。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单独和被告人进行沟通,且一般是建立在律师已经阅卷的基础之上,更有利于律师和被告人进行全面、具体、针对性的沟通。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9.询问被告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怕被定上“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其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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