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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2015-2019)之十三: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典型案例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日期:2024-10-25 阅读次数: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2015-2019)之十三: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汉涛公司是大众点评网(www.dianping.com)的经营者。大众点评网为网络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评价、优惠信息、团购等服务,积累了大量消费者对商户的评价信息。

大众点评网的,用户使用协议,载有:任何用户接受本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本站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的著作财产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无偿独家转让给大众点评网运营商所有,并表明用户许可大众点评网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单独提起诉讼,获得赔偿。百度公司在其经营的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大众点评网的点评信息。

汉涛公司认为百度公司的行为替代了大众点评网向用户提供内容,百度公司由此迅速获得用户和流量,攫取汉涛公司的市场份额,削减汉涛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给汉涛公司造成了巨额损失。

其行为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9,000余万元。百度公司认为双方不存在竞争关系,且百度公司对信息的使用方式合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汉涛公司与百度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在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来自大众点评网的信息,实质替代大众点评网向用户提供信息,对汉涛公司造成损害,具有不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汉涛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及合理费用人民币23万元。百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双方在一审中提供的公证证据,进一步梳理查明由百度地图公证抽取的1,655个商户中,有1,278个商户所展示的评论信息来源于大众点评网,占比35%。

在商户评论信息中,100%使用来自大众点评网评论信息的商户有276家,使用来自大众点评评论信息高于75%(不包括100%使用)有508家,使用来自大众点评论信息高于50%(不包括75以上)有104家。

涉及餐饮行业的1055个商户共使用来自于大众点评网的评论信息86,286条,平均每家商户使用81条;涉及非餐饮行业的402个商户中,共使用来自于大众点评网的信息11,330条,平均每家商户使用28条。且所有评论信息均全文显示并位于页面前列。

综合考虑百度公司的行为是否具有积极效果、百度公司使用涉案信息是否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超出必要限度使用信息的行为对市场秩序所产生的影响、百度公司所采取的,垂直搜索,技术是否影响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等因素,法院认为百度公司的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但大量全文使用信息的行为已经超出必要的限度,严重损害了汉涛公司的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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