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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73民终2818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0-08-06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人员:仪军  杨洁李迎新

案号:(2019)京73民终2818号

案件类型:民事 裁定

审判日期:2019-10-12

案由:合作创作合同纠纷

审理经过

上诉人流动萤火(北京)影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万亿莱(北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创作合同纠纷,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887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流动萤火(北京)影业有限公司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书后未按期缴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流动萤火(北京)影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仪 军

审 判 员  李迎新

审 判 员  杨 洁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江珞伊

书 记 员  孟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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