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范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6-20 阅读次数:
民事答辩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案号
案由
当事人信息
答辩人 (自然人)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答辩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可完整表述答辩事项;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1. 对本金有无异议
无□
有□ 异议内容:
2. 对利息(期内利息、 复利、罚息)有无异 议
无□
有□ 异议内容:
3. 对提前还款或解除合 同有无异议
无□
有□ 异议内容:
4. 对担保权利诉请有无 异议
无□
有□ 异议内容:
5. 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 无异议
无□
有□ 异议内容:
6. 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无□
有□ 异议内容:
7. 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无□
有□ 异议内容:
事实与理由
(对案件事实的确认或者异议)
(可完整表述纠纷涉及的事实与理由;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1. 对合同签订情况(名 称、编号、签订时间、 地点等)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2. 对合同主体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3. 对借款金额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4. 对借款期限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5. 对借款利率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6. 对借款发放时间有无 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7. 对还款方式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8. 对还款情况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9. 对是否逾期还款有无 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0. 对是否签订物的担 保合同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1. 对担保人、担保物 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2. 对最高额抵押担保 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3. 对是否办理抵押 / 质押登记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4. 对是否签订保证合 同 / 保函有无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5. 对 保 证 方 式 有 无 异议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6. 对其他担保方式有 无异议对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7. 有无其他免责 / 减 责事由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18. 答辩依据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1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 容(可另附页)
无□
有□ 内容:
20.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 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能及时、高效、低成 本、不伤和气地解决 纠纷
了解□ 不了解□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将 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理、 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不 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解 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当 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强 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答辩人(签字、盖章):
日期:
- 专长: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电话:15005696788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