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遗嘱涉及房产继承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8-04-02 阅读次数:
省内首家遗嘱登记中心自6月底落户德州以来,到现在已受理近30件登记业务。1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遗嘱内容八成涉及房产,不少老人更愿意根据子女赡养情况分割家产,也倾向回避子女独自订立遗嘱。
德州遗嘱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称,来办理遗嘱业务的多是65岁以上的老人,遗嘱多来自财产分割且八成涉及到房产继承。多数老人不愿意平均分配遗产,提出要根据子女的赡养程度来区别分配家产,所以近五成的老人在登记时选择回避子女,“子女可以陪同,但遗嘱订立过程子女不能在场,必须要保证遗嘱内容是老人个人的意愿。”
“订遗嘱不是老年人的专利,青年人也应有这个意识,但现在普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立遗嘱是一件晦气的事情。”山东涵诺律师事务所主任韩玉明介绍称,该律师事务所每年受理的继承纠纷案例将近100件,多数是因为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对财产分割不明确所导致。譬如德城区一位老人生前写了3份遗嘱,但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导致子女不认可,出殡当天子女就因为财产继承问题吵了起来,最终只好对簿公堂。
据统计,在遗嘱继承案件中,有将近60%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韩玉明说,多数无效遗嘱就是因为遗嘱人分配的遗产“越界”,夫妻一方在遗嘱中支配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属于老两口的房子“去世后不给老伴,给孩子”的遗嘱就属于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建议一个地市成立一个遗嘱登记中心。”韩玉明说,遗嘱登记中心作为第三方见证,从法律角度确认遗嘱的合法性,不仅能化解一些不必要的家庭纠纷,还能节省司法成本和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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