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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09.34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日期:2022-07-02 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法[2022]14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

2021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202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6837 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标准为 106837(元)÷12(月)÷21.75(月计薪天数)=409.34元。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自2022年5月23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为409.34元。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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