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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情形下缺席审判的适用】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8-09 阅读次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情形下缺席审判的适用】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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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前款所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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