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案例有没有类案参考作用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27 阅读次数:
网友:公报案例有没有类案参考作用?
苏义飞律师:我们常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刊登的公报案例和《刑事审判参考》,没有强制性“参照”,只有指导性“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的一份裁定书中明确指出,再审申请人援引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并非是根据《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其主张本案应参照该案例处理没有依据。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指导性案例,是指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例:
(一)社会广泛关注的;
(二)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
(三)具有典型性的;
(四)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
(五)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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