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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扣扣杀人案看一份判决书害了三条命(图)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0-04-29 阅读次数:

网友:张扣扣家当年被冤屈的关键你可以从判决书看出,对伤害致死量刑7年在当年显著偏轻,但更明显的枉法可以书面看出的是在民事赔偿部分,除了已经支付的丧葬等费用,实际只给1000多元,没有支付能力决不是法庭可以不支持受害人请求的理由。

凶手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凶手家庭是当地权势人物,是有钱的。如果能够按照当年标准赔偿十几万,张家可以盖房下聘礼找到媳妇,今天的惨案也可以休了。张扣扣在农村35岁未婚,就是终生要打光棍的节奏,这与他妈惨死失去家中重要劳动力是有关的。

涉案人员:

2018年2月15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凶杀案件,致三人死亡。

死者情况:王XX,男,现年71岁,务农。王XX,男,现年47岁,系王XX长子,国家职工,XX管委会主任。王XX,男,现年39岁,系王XX三子,原在西安打工。

凶手情况:张扣扣,男,年龄35岁,未婚,2001年在新疆服兵役两年,2003年复员回家,无正当职业,2017年12月外出务工回家。凶手父亲:张XX,男,现年67岁,在家务农。

案件现场:

2018年大年三十,王家惨案发生,凶手杀死了三个儿子的父亲,随后砍死大儿子,又砍杀三儿子。现场三个儿子的母亲及三个儿子的媳妇孩子,无恙,随后张扣扣逃离现场。

2月17日早上7时,凶手自首。

杀人案牵涉多年前一案。1996年秋,凶手张扣扣母亲与死者家属为地基发生纠纷矛盾,被死者(第三个儿子王XX)用板凳砸死,案结老三被定性为不算故意伤害致死。随后几年也有不少矛盾纠纷!凶手18岁就去当了兵,退伍后无正当职业。

案件思考:

案发后,网上评论纷纷向着凶手,认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认为张某是条汉子,用自己二十年的忍辱记住自己母亲的深仇大恨,当年力不能雪耻,如今己手刃仇人!更多的人为张某亲杀仇人但不伤及无辜,不把个人恩怨扩大到社会他人的深明大义,更为其大仇了结后自首叫好,说明其人性未泯!

需要知道的是当时十几岁的张扣扣目睹自己母亲被活活打死,想必童年一定是活在阴影里,仇恨的种子也就此种下了。母亲死后张扣扣一直跟随父亲生活,2001年,张扣扣应征入伍,2013年后复原回家,随后张扣扣外出务工,直到2017年年底,他才回到老家。不难看出,他的人生或许是早已筹划好的复仇之旅,当兵锻炼了自己的身体,退伍后想让自己父亲老后不愁吃穿,去务工,三十几岁也未结婚,最后吃完饭上完坟,毫无牵挂的为母复仇。

公道在人心,“杀人抵命”不能还原一个真正的公道和正义!更不能作为一个法制社会来了结社会基层矛盾的方式!形成张扣扣杀人案一边倒的评论,更多的是部分社会基层民怨得未及合理关注及正确解决的一种民情反映!

通过当地官方与村民的还原,外界得以知晓,1996年张扣扣母亲汪氏因为与被害人王自新产生矛盾纠纷,王自新的儿子王正军(当年17岁)用木棒打伤汪氏的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正军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

此次张扣扣涉嫌杀死王自新父子三人,被很多人视作为其母22年前的被害“复仇”。网络上,这名残酷杀害三人的杀人嫌犯,被称为“大孝子”“最后一个男人”,杀人嫌犯俨然成了替母报仇的堂堂男儿。

中国古代社会确有侠士精神,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所谓“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匡扶正义的侠客时常出现在诗人的诗句中。但本质上,这种行事手段是一种私刑,奉行的是一种江湖法则,在法制不甚健全的社会,或许行得通,但放在如今,就与现代法律精神扞格不入。

如果正如网络所传,张扣扣杀王自新父子三人,是替母报仇,这就是一种同态复仇。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命偿命,这在法律产生之前,被奉为自然法则。但现代法治社会强调的是,任何人未经合法审判,都不得被认定为有罪,同态复仇早已为现代刑法理论所排斥。张扣扣杀人,是从一个悲剧走向另一个悲剧。

事实上,20多年前的那纸判决书已被翻出。这纸判决书是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当年案件细节的凭证,可以确定的是,张扣扣母亲死于邻里冲突。这对于一个13岁的少年而言,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但他杀人的做法,不论有任何托辞,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这一极端个案,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大家的情绪不妨再等一等。当然,在汹涌的漫天猜测中,当地相关部门也需要主动、有针对性地发声,及时公开案件相关信息,以平息外界的猜疑。

 

相关链接:

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一审死刑判决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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