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电话、地址
来源: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 日期:2023-02-14 阅读次数:
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20277
许可证号:310007086
机构住所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毕异路339号
机构负责人:吴松洋
2021年案件量:314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300
颁证机关:上海市司法局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7-03-01
联系电话:021-68571333
监督部门: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电话:021-64742718
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2007年3月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成立,是我国电子数据鉴定领域第一家同时通过实验室认可和国家级资质认定的专业实验室。同时,中心是我国公安系统首个能力验证提供者,承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电子物证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自成立以来,中心肩负着为公安一线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的重任,以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一流的专家队伍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依托,为全社会提供客观公正、规范高效的电子数据、声像资料和知识产权取证检验和鉴定服务。
2007年成立的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是我国在电子物证领域第一家同时通过实验室认可与国家资质认定的专业实验室,在计算机取证、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实验室充分发挥电子物证鉴定技术优势,历年来,配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亮剑”行动和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天网”等行动,鉴定中心为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浙江等地公安机关提供了现场勘验、数据鉴定等服务,在打击网络赌博、网络传销、银行ATM机诈骗等重大行动中为多个案件提供了现场勘验、数据鉴定等服务,取得了一线公安机关的普遍认同取得了一线公安机关的普遍认同;受理的公安类案件中包括了部督“3.15”涉外信用卡诈骗案、部督“3.02系列制售、伪造涉外信用卡”案件,部督“2.11侵犯微软知识产权”、部督“信用卡诈骗案”、部督“飞流恶意软件案”、部督“奇虎360案”、“全国第一起微博病毒案”、高检督办“龙之谷”外挂案等重要案件,其中部督“3.15”涉外信用卡诈骗案和部督“3.02系列制售、伪造涉外信用卡”案件分别获得了上海市精品案件金奖第5名和第10名,高检督办“龙之谷”外挂案获得上海市精品案件铜奖,鉴定中心也因此受到了公安部十一局和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总队的表扬。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中影公司电影作品《建党伟业》在上映期间提供互联网版权监测和保护服务。鉴定中心成立至今,受理各地案件委托近千件,其中正式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书的483件。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