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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7-1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六建工函[2014]131号
【发布日期】 2014.04.24 【实施日期】 2014.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六建工函〔2014〕131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14﹞4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检查的落实工作。同时要围绕检查活动安排,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各县区住建局要立即部署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要求,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各县区住建局要严格落实省厅文件要求,认真抓好“监管通”及“IFA”、”IMT”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对本地区自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包括在建项目整体情况、执法检查开展的情况、监管通系统应用推广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5个方面)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档报市质监站。
  联系人:胡冰涛 联系电话:0564-3377863 3377864(传真)
  电子邮箱:372855952@qq.com
  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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