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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6-2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192号
【发布日期】 2014.05.09 【实施日期】 2014.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19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皖阳光产险〔2014〕30号)收悉。经审查,批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安徽省淮南市瑞金商务大厦14楼变更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西湖天地小区2栋B座109室、204-209室。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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