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4-16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办发[2014]45号
【发布日期】 2014.06.24 【实施日期】 2014.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皖保监办发〔2014〕45号)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各保险经纪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4〕8号)的要求,我局对《安徽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指引》作出如下修改:
将文中关于“展业证”的表述修改为“执业证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安徽保监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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