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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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4]1064号
【发布日期】 2014.07.14 【实施日期】 2014.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奖惩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建质函〔2014〕106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2013年,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和我厅关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坚持自查、互查、暗访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活动,建筑安全生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21.24%的情况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质〔2010〕36号)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冬季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3〕1515号)规定,在各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自评的基础上,我厅对各市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马鞍山、阜阳、宣城、宿州、池州、亳州、滁州、芜湖、蚌埠、淮北、合肥、黄山、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和宿松、广德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2013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单位。
六安、安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单位。
希望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增强抓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我省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推进我省城镇化健康持续发展、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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