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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监督检查并报送相关情况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1-05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4.08.18
【实施日期】 2014.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监督检查并报送相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

为确保国家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发挥稳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系统梳理2012-2014年以来国家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特别是2014年安排投资的开工情况。结合梳理情况,对尚未开工的项目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出台措施,大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对于因规划、选址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延误开工的,要积极协调土地、规划等部门,优先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对于因建设资金不落实影响开工的,要按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对于因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导致不能开工的,要抓紧履行审批手续,尽快开工;由于其它原因无法开工建设的,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推进项目开工。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批。

二、加强对已开工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保障当前和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三、请结合梳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将以下情况报送我委:

(一)截至8月底,2014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和资金到位情况(附表一,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情况请与我委相关专业处室核对,请勿遗漏)。

(二)2014年以来未开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总个数、总投资、所涉中央预算内投资、投资专项,未开工原因及采取的推进措施(附表二)。

(三)2012至2013两年合计未开工项目总体情况、未开工原因分析以及采取的推进措施(附表三)。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将自查梳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按附表格式填写相关信息,于2014年9月1日前发送我委。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根据各地项目开工情况在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中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联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联系电话:0551-62601423

附件:
1.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2.2014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开工项目情况表

3.2012-2013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开工项目情况表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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