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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三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2-16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卫医秘[2014]296号
【发布日期】 2014.09.03 【实施日期】 2014.09.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三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通知
(卫医秘〔2014〕296号)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我省第一批和第二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已经评审结束并命名,共计33家病房达到省级示范病房标准,2家达到原卫生部示范病房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凡达到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科室基本标准(见附件1)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可填写安徽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于9月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文件版同时报送报省肿瘤治疗中心,申报表同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省肿瘤治疗中心将适时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并根据我委要求,在申报单位自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徽省第三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评审。

联系人:省肿瘤治疗中心 许静

地 址:合肥市庐江路17号安徽省立医院9号楼2楼

附件:

1.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科室基本标准

2.安徽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申请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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