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2-13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221号
【发布日期】 2014.09.04 【实施日期】 2014.09.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221号)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关于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的请示》(合光银发〔2014〕3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与天山路交口徽昌苑33幢101、34幢105、34幢106室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
二、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后,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开业手续。
2014年9月4日
【发布日期】 2014.09.04 【实施日期】 2014.09.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221号)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关于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的请示》(合光银发〔2014〕3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与天山路交口徽昌苑33幢101、34幢105、34幢106室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
二、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后,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开业手续。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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