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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定、发布《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1-23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工商合字[2014]70号
【发布日期】 2014.09.18 【实施日期】 2014.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定、发布《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工商合字[2014]70号 2014年9月18日)

各市工商局、经信委,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经信委: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法律意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双方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使用《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二、各地应认真做好《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鼓励相关企业积极使用《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指导企业正确订立和履行合同。

三、《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可从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ahaic.gov.cn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 aheic.gov.cn查询下载使用。

附件:《安徽省酒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WF-2014-04

安徽省酒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乙方(买受人):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按国家酒类商品生产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2、其他要求:                          。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
1、甲、乙双方约定地点       ;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                            。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                   。
第五条 验收方式:
1、乙方现场验收;如有破损,乙方应当场提出,经甲方确认后应予以更换。
2、其他约定: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承兑汇票,期限  月;2、现金,            ;3、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3、其他约定:                           。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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