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4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召开第十七届全省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0-15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4.10.20
【实施日期】 2014.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召开第十七届全省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广德、宿松县物价局:

为适应新时期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省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价检〔2014〕121号)的要求,决定10月下旬召开第十七届全省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10月28日下午报到,会期两天。

(二)地点:亳州市新贵都城市酒店(地址:亳州市芍花路388号,市政府东门;电话:0558-5555161)。

二、参加人员

各市上报的参会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三、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的人员携带指定的案卷2份、《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分标准》、《价格法》、《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计算器。

(二)如有人员更换,务必提前告知。

抽调案卷号将于10月27日通知各地。

联系人:顾大伟        电话:0551-62618140

郑欢、吴怡    传真电话:0551-62678039

附件:参加案卷评查会议人员名单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参加案卷评查会议人员名单

合肥市:李东青

淮北市:钱 辉

亳州市:徐红侠

宿州市:赵玉侠

蚌埠市:董炳绍

阜阳市:杜红雯

淮南市:孙全萍

滁州市:杨 飞

六安市:余 靖

马鞍山市:顾连志

芜湖市:王 倩

宣城市:宋 军

铜陵市:杨林华

池州市:章 毅

安庆市:黄海庆

黄山市:胡 军

广德县:王 辉

宿松县:汪强军 

上一篇:(2014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

下一篇:(2014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