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会处关于2014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书文本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0-14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14.10.21
【实施日期】 2014.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专项资金管理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会处关于2014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书文本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工作,保障项目书文本等报送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财会处专人负责接收。报送地点: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7号安徽合作经济大厦1505室,接收人:丁方圆,电话:0551-62636891。
注:申报单位填写的《2014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模板》(附件1)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省社财会处邮箱。
邮箱地址:gxshz@163.com。填表说明可下载参照。
二、省社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监交。各地、各单位将项目书文本送交接收人并在文本接收表上签字确认,省社纪检监察室派员当面监交并签字。
三、按时按要求报送项目书文本。逾期未能送达,视为放弃申报;超报项目一律不予接收;项目书文本一经送达并签收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资料。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会处
2014年10月21日
【实施日期】 2014.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专项资金管理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会处关于2014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书文本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工作,保障项目书文本等报送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财会处专人负责接收。报送地点: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7号安徽合作经济大厦1505室,接收人:丁方圆,电话:0551-62636891。
注:申报单位填写的《2014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模板》(附件1)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省社财会处邮箱。
邮箱地址:gxshz@163.com。填表说明可下载参照。
二、省社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监交。各地、各单位将项目书文本送交接收人并在文本接收表上签字确认,省社纪检监察室派员当面监交并签字。
三、按时按要求报送项目书文本。逾期未能送达,视为放弃申报;超报项目一律不予接收;项目书文本一经送达并签收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资料。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会处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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