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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佑康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实验中心大厦备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9-0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备[2014]444号
【发布日期】 2014.11.26 【实施日期】 2014.1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司综合规定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佑康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实验中心大厦备案的通知
(发改备〔2014〕444号 2014年11月26日)

安徽佑康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医药实验中心大厦项目申请备案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备案。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蜀山区经济开发区井岗路与雪霁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约9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医药实验中心大厦和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请据此通知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涉及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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