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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2014年度报告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6-2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5.03.04
【实施日期】 2015.03.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2014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凡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登录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上办事-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系统提交2014年度报告,经我局网上预审核通过后,打印出年度报告书,随同其他年度报告材料一并提交我局。逾期未提交年度报告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我省各省辖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登录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提交2014年度报告并经所在地省辖市工商局预审核通过后,请将年度报告提交所在地省辖市工商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ahaic.gov.cn/。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合肥市宁国路112号。

  咨询电话:0551-64675146  64675030。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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