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6-06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皖商明电[2015]60号
【发布日期】 2015.05.22 【实施日期】 2015.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商明电〔2015〕60号)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做好申报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同一省不能同时申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结合我省实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我省申报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请各地按照文件中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程序,组织本地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17:0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0551-63540082
省财政厅:0551-68150192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5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5.05.22 【实施日期】 2015.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商明电〔2015〕60号)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做好申报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同一省不能同时申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结合我省实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我省申报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请各地按照文件中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程序,组织本地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17:0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0551-63540082
省财政厅:0551-68150192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5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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