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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项目价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5-06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5.10.19
【实施日期】 2015.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项目价格的函

安徽省儿童医院:
报来《关于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项目收费的申请》(院字〔2015〕73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项目价格200元/次,具体见附件。
二、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规定执行,除项目规范“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外,一律不得另外收取其他一次性医用耗材费用。
三、本文核定的价格为省属三级医院的最高价格,省属二级医院下浮10%,暂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附件: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项目价格表
省 物 价 局
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元)
计价说明
FJE02407(310601013)
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
患者首先深呼气,然后口含一次性细菌过滤器及一氧化氮过滤器,在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仪上深吸气后,以一定呼气流速匀速呼气持续10秒钟,人工报告。

200
含多次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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