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市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2-02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字号】 合残联办[2014]4号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老少妇幼残保护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市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的通知
(合残联办〔2014〕4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动员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召开市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月10日上午9:00。
二、地 点:市残联五楼多功能厅。
三、参会人员:市委督导组成员;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借调、自聘人员);退休老同志;直属单位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四、内 容:
1、市残联理事长刘福享作动员讲话(9:00-9:30);
2、市委督导组方东屏主任提出要求(9:30-10:00);
3、市委督导组对市残联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民主评议,收回会前发放的民主评议表。(10:00-10:30)。
五、要 求:
1、市残联与会人员8:50到会,不得请假;
2、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注意提醒所属人员到会时携带填写好的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评议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老少妇幼残保护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市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的通知
(合残联办〔2014〕4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动员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召开市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月10日上午9:00。
二、地 点:市残联五楼多功能厅。
三、参会人员:市委督导组成员;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借调、自聘人员);退休老同志;直属单位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四、内 容:
1、市残联理事长刘福享作动员讲话(9:00-9:30);
2、市委督导组方东屏主任提出要求(9:30-10:00);
3、市委督导组对市残联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民主评议,收回会前发放的民主评议表。(10:00-10:30)。
五、要 求:
1、市残联与会人员8:50到会,不得请假;
2、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注意提醒所属人员到会时携带填写好的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评议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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