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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适当降低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1-26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工[2001]113号
【发布日期】 2001.05.14 【实施日期】 2001.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适当降低瓶装液化
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合价工[2001]113号 2001年5月14日)

合肥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调整液化气销售价格的请示》(合液字[2001]22号)收悉。鉴于受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影响,国内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有较大幅度下调,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降低,为了适应市场行情,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经研究决定,适当降低我市液化气销售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瓶装液化气中准销售价格由4元/公斤降为3.3元/公斤。经销企业可根据市场行情上下浮动5%。
  二、其它有关事项仍按我局合价工字(2000)295号文规定执行。
  三、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测,市液化气公司要每两星期向市物价局上报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行情。
  四、本通知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自二00一年五月二十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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