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更名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2-3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劳社秘[2004]73号
【发布日期】 2004.05.10 【实施日期】 2004.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更名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合劳社秘[2004]73号)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更改鉴定站站名的报告》悉。鉴于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已撤销,升格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经研究同意将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更名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更名后,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核准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和管理下,积极组织你院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切实保证鉴定质量。
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印章废止,并由市劳动保障局收回。
二ОО四年五月十日
【发布日期】 2004.05.10 【实施日期】 2004.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更名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合劳社秘[2004]73号)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更改鉴定站站名的报告》悉。鉴于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已撤销,升格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经研究同意将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更名为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更名后,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核准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和管理下,积极组织你院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切实保证鉴定质量。
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原“安徽省商业技工学校技能鉴定站”印章废止,并由市劳动保障局收回。
二ОО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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