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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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合肥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05.09.20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确保今年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庆祝活动和生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进一步做好第十六国际美术大会和第五届资本对接会的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作重点和内容
重点:各星级饭店(重点安全消防设施,歌舞厅、桑拿等娱乐设施)、旅游车船公司、旅行社、旅游景区(点)。
内容:各旅游企业要从落实“三个代表”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旅游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集中进行一次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自查本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单位安全设施及重要设备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实行了登记建档管理,是否实行了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改;消防安全预案制定情况;遗留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单位安全保障设施的配置情况。重点做好两会宣传资料的摆放和会务接待工作落实。
各旅游汽车公司、轮船公司立即开展自查,检查汽车、轮船的安全性能、证照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合法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业务操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常敲安全生产警钟。
各旅行社要与汽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坚决不使用“病车”、“三超车”、证照险不全的车辆,严禁疲劳驾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旅游者签订组团合同书,与协议旅行社签订业务合同,健全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劝阻游客参加危险性高的旅游项目,不组织到未开发的地区游览。
各星级饭店要完善客人登记手续,保障娱乐安全、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保证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要完好无损、使用正常;在常闭防火门上要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要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
各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安全预案,健全游乐设施管理制度,各类游乐设施、设备和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要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安排各类游览活动,严禁超能力接待游客,高度重视公共活动的安全保障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旅游局将抽查重点旅游企业。省政府、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采取暗访的形式进行跟踪抽查和督查。检查时间:9月22日-10月7日。
三、工作要求
1、各黄金周活动主办单位、各旅游企业必须在节前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所有活动制定安全预案。
2、各旅游企业节日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5日前传真至市旅游局。如发生安全事故,在做好及时救护的同时,第一时间报相关部门。
3、各单位在黄金周结束后,于10月7日下午3:00以前上报接待与安全情况总结至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电话(传真):2637208 2610320)。
附:检查分组表 (略)
合肥市旅游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
【实施日期】 2005.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确保今年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庆祝活动和生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进一步做好第十六国际美术大会和第五届资本对接会的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作重点和内容
重点:各星级饭店(重点安全消防设施,歌舞厅、桑拿等娱乐设施)、旅游车船公司、旅行社、旅游景区(点)。
内容:各旅游企业要从落实“三个代表”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旅游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集中进行一次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自查本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单位安全设施及重要设备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实行了登记建档管理,是否实行了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改;消防安全预案制定情况;遗留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单位安全保障设施的配置情况。重点做好两会宣传资料的摆放和会务接待工作落实。
各旅游汽车公司、轮船公司立即开展自查,检查汽车、轮船的安全性能、证照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合法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业务操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常敲安全生产警钟。
各旅行社要与汽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坚决不使用“病车”、“三超车”、证照险不全的车辆,严禁疲劳驾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旅游者签订组团合同书,与协议旅行社签订业务合同,健全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劝阻游客参加危险性高的旅游项目,不组织到未开发的地区游览。
各星级饭店要完善客人登记手续,保障娱乐安全、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保证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要完好无损、使用正常;在常闭防火门上要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要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
各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安全预案,健全游乐设施管理制度,各类游乐设施、设备和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要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安排各类游览活动,严禁超能力接待游客,高度重视公共活动的安全保障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旅游局将抽查重点旅游企业。省政府、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采取暗访的形式进行跟踪抽查和督查。检查时间:9月22日-10月7日。
三、工作要求
1、各黄金周活动主办单位、各旅游企业必须在节前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所有活动制定安全预案。
2、各旅游企业节日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5日前传真至市旅游局。如发生安全事故,在做好及时救护的同时,第一时间报相关部门。
3、各单位在黄金周结束后,于10月7日下午3:00以前上报接待与安全情况总结至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电话(传真):2637208 2610320)。
附:检查分组表 (略)
合肥市旅游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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