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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2-1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劳动保障局: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
  1、各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新的报表制度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的原则,按时完成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任务。
  2、按照合劳社秘[2003]38号文件《关于实施劳动保障基础统计数据会审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县在上报前对涉及到的重要基础数据必须进行会审,对涉及到的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指标,在上报前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能上报。
  3、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报表从2005年元月起执行。
  附: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报表制度(略)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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