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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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政〔2025〕14号
施行日期2025年01月25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制定本政策举措。
一、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1. 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破格晋升和直接认定工作机制,推动技术工人技能薪酬双提升。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8万人左右。提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推动灵活就业服务进社区。持续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带动农民务工15万人左右。
2. 扩大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加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与实施省级消费券政策,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种类,省财政支持发放餐饮、百货、文旅等重点领域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举办“徽动消费”、餐饮文化季等系列活动5000场以上。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演艺、健康、家政等服务消费。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30个以上、农村幸福院750个以上。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
3. 培育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制定发布消费新场景供需合作机会清单,培育“皖美消费”新场景100个左右。打造一批旅游休闲街区,创建一批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改造提升一批特色商业街。评选20个“文旅消费新场景示范项目”,优先推荐争创国家、省级文旅示范试点和品牌。举办首发、首展等促消费活动,鼓励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全国首店、省市首店。支持冰雪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大众冰雪季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康养等产业,协同推进长三角(广德)康养基地建设,布局建设银发经济产业园区。
4. 扩大高品质文旅产品供给。省财政统筹安排1.8亿元支持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旅游风景道,启动皖北旅游大环线示范段建设。支持更多文化场馆创建旅游景区、景区植入新型文化空间,完善安徽博物院等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举办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等活动,推动重点景区开展非周末及淡季门票“免减优”优惠。统筹安排2000万元资金支持入境旅游发展,对旅行社组织入境游客包机等给予奖励。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对举办或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给予资金等支持。打响“皖美民宿”品牌,对新获评的全国甲级、乙级民宿和皖美金牌民宿20强给予奖励。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5. 强化重大项目牵引。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000个以上,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统筹谋划储备一批“两重”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探索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营商环境招商等新模式,招引落地一批“金娃娃”项目,引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平台、产业项目和头部企业。加强重大项目分级分类谋划,分领域开展项目需求评估论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
6. 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引导国有企业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聚焦交通强省、现代水网、新型能源体系、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加快实施一批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重点项目实施力度,实现社会领域投资稳步增长。鼓励采取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模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7.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200个以上。建立各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信息。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项目,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服务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对民间有效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新增能耗用于民间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70%。
8. 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用好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政策,力争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1300亿元以上。依托省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全流程提供重点项目融资服务。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市域范围内难以自行落实的,可申请省级统筹保障。推动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支持工业、仓储、科研、商业等用途混合布局、空间设施共享。对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定额实行应保尽保。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省市分级做好能耗保障。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支持非“两高”项目通过购买绿证落实能耗指标。
三、下好创新先手棋
9. 加大科技创新攻坚力度。统筹设立10.5亿元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布局实施不少于100项省科技攻坚项目。设立1.75亿元基础研究专项资金,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研究项目。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行动,全年新增科技型企业贷款1000亿元。全面推广“贷投批量联动”服务模式,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10.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顶尖孵化器,对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顶尖孵化器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三首”产品,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承担科技攻关任务取得的科技成果,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
11. 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省财政稳定投入资金支持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10家以上,对通过重组及新获批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助。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牵头组建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期给予研发项目经费支持。探索“承诺制”等方式布局组建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采取“揭榜挂帅”模式组建一批省产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省企业技术中心150家左右。
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12. 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提档。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2亿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供应链等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三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设,分档给予补助。对新获批国家物流枢纽(基地)内的公共服务项目给予补助。对新获批的5A级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四星级以上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统筹制造强省资金支持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建设,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和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各20家,打造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30个左右。
13.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省财政统筹安排2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5亿元左右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县域制造业集群。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融资租赁项目贷款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300万元贴息。聚焦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实施产业链协同攻关,给予研发投入和设备购置费补助。优化药械审评审批服务,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
14. 推进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实施“7+N”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打造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合成生物、先进材料等未来产业,筹建首批10个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对纳入筹建名单的给予所在市最高1000万元奖补。支持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遴选一批省级应用场景,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开展“人工智能+”行动,设立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项目,打造一批省级应用示范标杆场景。对认定为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每个给予500万元补助。加大对人形机器人核心部组件、专用软件、整机及应用示范等支持力度。谋划建设省未来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未来农业产业园。
15. 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推动全省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加快能源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打造安徽工业精品矩阵,培育省级新产品1000个、“三首”产品200个、工业精品100个、标志性产品30个左右。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
16. 做强做大数字经济。培育一批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改造园区样板,打造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可信数据空间、安全可控技术等应用研究,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补助。对中小企业软硬件一体改造项目最高奖补200万元。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五、推动经营主体提质扩量
17. 大力培育优质企业。实施优质企业成长计划,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瞪羚及独角兽企业200家左右,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5家左右。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支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等予以支持,新增省级科技领军企业10家以上。完善上市企业“迎客松行动”计划和“科创100”专项行动,支持更多优质企业上市。加大优质要素供给,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推动各地建立“个转企”培育库。构建全省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18. 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推动省属企业等应付账款应清尽清。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不低于80%。支持民营企业汇率避险,扩大民营企业外汇套保避险规模和覆盖范围。
19. 加大助企惠企力度。开展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试点,推进实施“增信流水贷”工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深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面向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分路段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途经江淮运河集装箱船舶、清洁能源船舶过闸费在原核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开展制造业“百场万企”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活动200场次以上。
20.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战略性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支持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各母基金设立并购重组子基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并购重组贷款。组建省并购联合会,构建并购重组服务生态。
六、全力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
21.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深入推进“徽动全球”出海行动,组织参加重点展会50场左右,组织5000家次以上企业赴境外开拓市场。对上年度进出口6500万美元以上或安徽出口品牌企业的国际产品认证费给予70%、最高3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或促进产贸融合发展成效明显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出口信用险基本风险统保,给予保费全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实际融资担保额给予0.5%/年担保费支持。
22. 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对新获批的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给予300万元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50强、优秀海外仓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打造二手车出口基地。加快建设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产业和企业提供特色化定制化服务。将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优质企业名单。
23. 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用好“海客圆桌会”等特色外资招引品牌,实施“徽动全球”合作伙伴计划,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鼓励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开展反向投资等方式引进优质境外资源。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试点。就近就便受理审批在华投资、创业、科研、经贸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落实外国人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24. 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培育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创建中泰“两国双园”。打造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和皖企境外商务服务网络,带动企业集中“抱团出海”。
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25.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安全韧性城市,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4500公里、城镇老旧小区600个左右。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实现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全覆盖。运用“城品活力贷”支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建设,给予相关项目贷款1%的财政贴息。
26. 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改造城中村和危旧房6万户以上,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扩大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探索收购存量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新模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回收闲置存量土地。分类分批将合规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
27. 加快建设江淮粮仓。统筹安排财政资金20亿元左右,对农机购置与应用和报废更新给予补贴。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省财政资金1亿元,引导建立属地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建设生物育种安徽省实验室等高能级育种平台,推动合肥“种业之都”建设。实现全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推进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整县制、整片区推进大中城市周边设施农业更新改造。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共同发展计划”,全年新增涉农贷款1500亿元。
28.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财政统筹安排10亿元左右,支持建设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在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内安排20亿元左右,支持建设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实施农村改厕20万户,加大对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支持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2600公里,建立健全“万村清万塘”长效管护机制。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对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的第三方企业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八、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29. 优化利企便民服务。升级“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服务功能,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范围。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推广综合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依托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打造增值化涉企服务应用场景。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消除市场壁垒。优化“免申即享”平台功能,构建政策兑付“一站式”服务体系,扩大惠企政策覆盖面。
30. 规范涉企执法和收费。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改革,推广大数据、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模式。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金融、行业协会、水电气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营造良好市场价费环境。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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