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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5-3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1.10.12
【实施日期】 2011.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三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合肥市律师协会定于10月15日(星期六)组织开展第三批实习律师面试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1年10月15日上午9点。

  二、面试地点

  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市委办公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所接此通知后及时告之,确保本所面试人员准时参加。

  2.参加面试的实习律师持本人实习证准时参加,并遵守考核有关规定。

  四、第三批面试人员名单

  王  军    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                   郭  波     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

  任振国    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                   曾祥锋     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冯  飞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凌必军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谈世国    安徽胜悦律师事务所                    张玉英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汪  超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陶  扬     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

  曹  莹    安徽安维律师事务所                   蔡  铮     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

  鲁长松    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                  周如洋     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

  李  化    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                   黄云霞     安徽安维律师事务所

  李婷婷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向金涛     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郭琦芳    安徽安维律师事务所                   张冠华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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