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4〕167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4-27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4〕16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亚军变更为张杰;
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陆中平变更为王兵。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4月23日
抄送:淮北市、安庆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