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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中国保险法律制度等业务培训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5-17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2.06.05
【实施日期】 2012.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业务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中国保险法律制度等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2012年合肥市律协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定于6月9日举办法律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6月9日(星期六全天)
  二、培训内容:
  (一)2012年6月9日上午 08:30-11:00
  培训内容:优秀律师必备的素养
  主讲人: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安超
  (二)2012年6月9日下午 14:30-17:00
  培训内容:中国保险法律制度讲座
  主讲人: 市律协副秘书长、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宁
  三、培训地点:
  合肥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全市2010、2011年度申请执业律师及其它自愿参加的专、兼职执业律师。
  五、培训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受培训场地限制,请各律师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保证听课效果;今年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不够的律师,要抓紧补缺。
  2.请参训人员提前20分钟进场签到,发现代未到会听课人签到者,本次培训不予计入学时。
  3.本次培训计入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请参加人员携带本人的《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
  4.为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请上课期间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要随意走动,不准提前离场。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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