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2024〕120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4-03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4〕12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两淮律师事务所、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安徽律信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两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世文变更为王永安;

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罗永胜变更为胡存飞;

安徽律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石礼旺变更为李敬瑞。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3月19日


上一篇:皖司许〔2024〕116号13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下一篇:皖司许〔2024〕122号设立安徽梓人律...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