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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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合安监管[2013]182号
【发布日期】 2013.10.11 【实施日期】 2013.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合安监管〔2013〕182号)
局机关各处室(支队、中心):
现将《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1日
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试行)
为推进局机关各处室(支队、中心)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务公开职责,确保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根据市公开办《合肥市201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和市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宣教中心)。
二、组织机构
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合安监管〔2013〕153号)要求,由市安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和检查、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评办法
政务公开考评采取月度通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局月度工作会议上,监察室负责将局机关各处室(支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中。
四、考评内容
依据《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机关各处室(支队)负责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等八大项内容,具体公开内容以《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合安监管〔2013〕153号)为准。
五、考评标准和等次
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及时公布。
各等次的分值标准依次为:
1、优秀等次:综合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2、良好等次:综合分值在(75分―89分),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3、一般等次:综合分值在(60分―74分),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能够抓住政务公开的重点,群众基本满意。
4、不合格等次:综合分值低于60分(不含60分),未能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政务公开没有抓住重点,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
六、考评奖惩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处室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处室(个人)年度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被评为政务公开工作优秀等次的处室(个人),给予通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处室,直接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处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附件:
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表
序号 考评对象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得分
1 办公室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本局财务预、决算情况
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2 政策法规处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组织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情况
开展的执法案件群众公议情况
安全社区建设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3 规划科技培训处 安全生产行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登记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4 监督管理处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牵头调查的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5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7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8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职业病防治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职业病防治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8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9 监察室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0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所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1 应急救援处 办理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发布的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月报及季度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2 监察支队 办理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3 市宣教中心 制发的文件、公告、简报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链接“省级政策法规文件”目录到本单位相应的省级政策法规文件专栏
13 市宣教中心 链接“部级政策法规文件”目录到本单位相应的部级政策法规文件专栏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信息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2013年度政务公开计划、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规范
依申请公开受理信件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编发的安全生产工作简报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发布日期】 2013.10.11 【实施日期】 2013.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合安监管〔2013〕182号)
局机关各处室(支队、中心):
现将《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1日
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试行)
为推进局机关各处室(支队、中心)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务公开职责,确保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根据市公开办《合肥市201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和市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宣教中心)。
二、组织机构
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合安监管〔2013〕153号)要求,由市安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和检查、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评办法
政务公开考评采取月度通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局月度工作会议上,监察室负责将局机关各处室(支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中。
四、考评内容
依据《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机关各处室(支队)负责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等八大项内容,具体公开内容以《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合安监管〔2013〕153号)为准。
五、考评标准和等次
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及时公布。
各等次的分值标准依次为:
1、优秀等次:综合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2、良好等次:综合分值在(75分―89分),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3、一般等次:综合分值在(60分―74分),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能够抓住政务公开的重点,群众基本满意。
4、不合格等次:综合分值低于60分(不含60分),未能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政务公开没有抓住重点,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
六、考评奖惩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处室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处室(个人)年度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被评为政务公开工作优秀等次的处室(个人),给予通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处室,直接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处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附件:
合肥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表
序号 考评对象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得分
1 办公室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本局财务预、决算情况
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2 政策法规处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组织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情况
开展的执法案件群众公议情况
安全社区建设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3 规划科技培训处 安全生产行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登记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4 监督管理处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牵头调查的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5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7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8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办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职业病防治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职业病防治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8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9 监察室 制发的文件、公告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0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所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1 应急救援处 办理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发布的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月报及季度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2 监察支队 办理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制发的文件、公告
安全生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组织的安全生产重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组织查处的典型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13 市宣教中心 制发的文件、公告、简报 按规定,主动完成信息公开的记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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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信息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2013年度政务公开计划、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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