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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3-25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3.11.08
【实施日期】 2013.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市律协决定于2013年11月16日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请各所积极组织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2:00。
  二、培训地点
  合肥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主题:从《社会调查员的作用》以及《修订后的<刑诉法>对未保律师的新要求》两个方面进行培训。
  主讲人:姚炜耀 安徽省律协未保委主任
  杜学玉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
  四、培训对象
  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成员
  五、报名须知
  1、各律师事务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市律协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2、报名律师务必准时参加,并于培训前15分钟签到入场;培训计入2013年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联系人:谢亚莉,联系电话:65529021

  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报名表

  2013年11月8日

  附:
  《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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