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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上报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工作计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3-2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3.12.17
【实施日期】 2013.1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上报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根据两专委员会工作规则,请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做好下年工作谋划(并填写2014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表),于12月27日前将总结和计划安排表通过电子邮件发市律协秘书处(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秘书处经过整理,将合理安排述职人选;工作计划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作为明年各委员会工作开展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表
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合肥市律师协会      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表
 
序号
安排时间
(单位:月份)
计划时长
(单位:天)
活动内容
活动形式
参与范围
经费预算(单位:元)
备注
   注:1、活动形式具体指讲座、论坛、交流学习、义务咨询活动等,要求形式多样;2、有重大影响,且需要全市律师参与的活动,可以申请由市律协牵头主办,专门(专业)委员会承办,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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