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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2〕122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2-03-18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2〕122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天贵(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黄山)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天贵(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胡太乾变更为方海峰;

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戴伟变更为张金栋;

北京市高朋(黄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秦文砚变更为刘杰。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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