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2021〕第371号1人颁发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1-09-16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1〕第37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少杰: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阜阳市                              

王少杰     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9月1日


上一篇:皖司许〔2021〕第368号13人变更执业机构

下一篇:皖司许〔2021〕第372号7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