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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决字〔2020〕第397号1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1-01-04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397号

陈昔佩: 

你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宣城市                                     

陈昔佩     安徽辰青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31日

抄送:宣城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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