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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决字〔2020〕第31号安徽一耘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0-03-01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31号

安徽一耘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名称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一耘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请你所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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