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的决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8-24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91.09.04
【实施日期】 1991.09.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的决定
(1991年9月4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1年1月1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

上一篇:(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1...

下一篇:(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