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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关总署关于启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6-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23日

时效性2025年07月01日生效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7号

施行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优化海关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海关总署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开展进出境邮递物品业务的海关推广应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办理平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寄件人(以下简称收寄件人)可以通过办理平台查询进出境邮递物品通关状态,使用办理平台提供的政策指南和辅助工具。收件人可以通过办理平台办理进境邮递物品补充申报、税款支付、税款复核、退税、退运等业务。


二、 办理平台同步开放6个客户端,均设有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专区,收寄件人可在任一客户端以个人身份实名注册登录。具体渠道如下:

移动端:“掌上单一窗口”APP、“掌上海关”APP、“掌上单一窗口”微信小程序、“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

网页端: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


三、 海关将通过12360短信告知收件人进境邮递物品待办理情况。收寄件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短信预留咨询电话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

本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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