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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0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拟承销的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反馈意见。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规定,请你公司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请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回复时限,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意见,且未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或者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但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我会将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反馈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的,请以楷体加粗标明。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根据申报材料披露,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文旅项目、宾馆酒店、旅行社业务、景点经营等,多数属于旅游相关行业。请发行人说明经营收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受疫情的影响,请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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